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肉类产品消费结构不断调整,牛羊肉类消费比重不断提升,注水肉、病死肉、非法添加等牛羊肉类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牛羊屠宰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牛羊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牛羊肉类产品是重要的民生食品,消费区域广、消费量大,特别是甘孜、阿坝、凉山等少数民族地区,牛羊肉是主要肉食来源。加强牛羊屠宰监管,是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推动牛羊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各地要深刻认识加强牛羊屠宰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现牛羊屠宰布局合理、产业规模提升、屠宰管理规范、监管能力提升,加快解决牛羊屠宰“小散乱差”问题,切实保障牛羊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二、大力推进牛羊集中屠宰(一)科学规划布局。各市(州)应根据本地区牛羊养殖、屠宰行业发展现状、人口数量、消费习俗等情况,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屠宰、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辖区内牛羊屠宰厂(场)的设置,制定牛羊屠宰厂(场)规划布局方案。严格控制牛羊屠宰厂(场)的数量,能够通过配送解决供应问题的地区鼓励发展冷链配送,促进牛羊屠宰产业转型升级。(二)开展审核清理。加强牛羊集中屠宰的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地在2025年9月30日前要全面开展牛羊屠宰厂(场)的清查工作,逐个登记造册,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等证照不全或信息不一致、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及时换发、未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管理的牛羊屠宰厂(场)列为审核清理重点,督促指导防疫、卫生、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改造升级,积极推进解决牛羊屠宰“小散乱差”问题。对不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条件的牛羊屠宰厂(场),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依法责令关闭。    (三)严格执行标准。各地要督促牛羊屠宰厂(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规定的条件进行建设。从事清真牛羊屠宰的,还应当符合民族宗教政策。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1225-2017)、《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 18393-2001)、《牛羊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岗位技能要求》(NY/T4651-2025)、《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 12694-2016)等规定,牛羊屠宰厂(场)建设选址周边应没有污染源,与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保持生物安全距离,符合动物防疫有关要求;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布局及工艺科学合理,采取吊挂屠宰方式,满足检验检疫需要;配备必需的屠宰加工、消毒设施设备,清洁区与非清洁区分隔,卫生条件符合食品加工场所有关规定;有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可不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污水达标排放。对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法律规定准入资格的,由所在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名单,报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严格屠宰过程监管。各地要加强对牛羊屠宰厂(场)监管,依法派驻官方兽医,按照有关屠宰检疫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工作。要督促牛羊屠宰厂(场)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生产相符的质量管理人员,按照屠宰检验规程及有关要求开展宰前、宰后检验工作,健全各类记录档案。监督牛羊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肉类产品运输管理,积极推行封闭吊挂运输和冷链保鲜运输。(二)严格品质检验规定。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督促牛羊屠宰厂(场)切实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按照《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执行。严格牛羊进场查验制度,企业品质检验人员应对进场屠宰的牛羊认真开展查证验物,索取产地检疫证明,核查牛羊戴标情况,观察动物群体健康状况,并对牛羊按照同一批次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瘦肉精”监测。严格静养待宰制度,进场待宰的牛羊应按照不同来源分圈存放、停食静养,宰前3小时停止饮水,静养待宰期间,企业品质检验人员应定期进行巡查,观察健康状况,做好巡查记录。严格宰后检验制度,牛羊屠宰厂(场)应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设置检验岗位,配备品质检验人员,严格按照规程开展检验工作。经品质检验合格的,应当开具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随产品同行。检验发现不合格的病害牛、羊及其产品,应立即向驻场官方兽医报告,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委托专门无害化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三)严格环境污染防治。各地要督促牛羊屠宰厂(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配套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必要时联合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间段巡查、暗访力度,依法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牛羊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屠宰加工病死牛羊、违规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严禁“以罚代刑”,杜绝“屡罚屡犯”。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7日
2025-09-22 16:30:58
近日,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防疫检疫中心发布2025年9月份动物疫病预警预报,9月昼夜温差明显,夏粮(尤其新收获玉米)进入收获期。新玉米若未熟化直接作饲料,因水分大、易霉变、能量不足等,易诱发畜禽疾病;同时玉米青贮黄贮、畜禽养殖旺季(如羊育肥、母羊配种)及活畜流动等,也增加疫病风险。  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防疫检疫中心根据8月份流行病学调查、特派员、科技志愿养殖场服务、部分兽药厂家服务人员和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疫病发生信息进行分析,对9月份动物疫病做出以下预警,望养殖场(户)做好防范。  一、猪病防控要点  1、病毒性疾病  重点防范非洲猪瘟、塞内卡病毒病(近年新传入疫病),需加强生物安全措施防传入;  猪流感、蓝耳病、圆环病毒病、伪狂犬本月高发,关注天气变化,规避温差给养殖带来的风险;  同时防疫和疫苗免疫效果评估相结合,减少疫病的发生。  2、细菌病  链球菌病、副猪嗜血杆菌病、传染性胸膜肺炎、支原体肺炎、附红细胞体病,及大肠杆菌引起的黄白痢、回肠炎仍有发生风险。  3、寄生虫病  弓形体、焦虫、消化道线虫需及时加药保健、驱除。  4、饲料管理  本月份玉米逐步进入成熟期,作为饲料前要经过充分干燥和一定时间的储存熟化过程,并且新旧玉米饲喂要有过渡过程,防止水分大、能量不足、易霉变导致猪体抵抗力下降而发病。  二、禽病防控要点  1、病毒性疾病  温和型禽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变异型法氏囊、鸡传染性贫血、禽痘仍是高发;  水禽需重点防范呼肠孤病毒、细小病毒、鸭圆环病毒、偏肺病毒病,结合抗体检测关注抗体衰减规律,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补防补免,减少发病机会。  2、细菌病  禽梭菌性肠炎、大肠杆菌病、鸭疫里默氏杆菌病、鸡毒支原体病、滑液囊支原体病本月多发,应注意防范。  3、寄生虫病  球虫病、组织滴虫病需及时加药预防。  4、饲料管理  加强饲料各环节管理,及时把控原料质量,仓储通风防潮,及时清理料槽,减少霉菌病症。  三、牛病防控要点  1、重点流行病  牛流行热、牛结节皮肤病需重点关注,加强免疫(正确接种)减发病。  2、引牛管理  天气渐凉,犊牛高价位运行下,养殖场(户)引牛育肥维持热度,建议引牛育肥需关注品种、健康度;  上车前做好口蹄疫、牛结节皮肤病免疫,下车后注意抗应激、过渡期管理、驱虫。  3、青贮管理  玉米青贮、黄贮需把握时机,做好铡碎、压实、密封等技术环节;青贮饲料需经40-45天发酵期后饲喂,防发酵不充分引发胃肠道疾病。  四、羊病  1、免疫防控  羊育肥高峰期活畜流动频繁,需加强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布鲁氏杆菌检疫,及时对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羊痘、羊三联四防、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免疫。  2、繁殖管理  繁殖母羊进入发情配种高峰季,关注生殖健康;  及时淘汰屡配不孕、断奶后长期不发情、母性不强、7胎龄以上老龄母羊,实现繁殖环节降本增效。  3、寄生虫防控  羊的血虫病入秋后仍呈高发态势,应及时驱除蜱虫和其它体内外寄生虫,每月对放牧群体使用抗血虫药实行预防性驱虫,同时每日补食适量精料增加机体抵抗力,防止群体发病。
2025-09-22 11:42:05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普鲁卡因青霉素萘夫西林钠硫酸双氢链霉素乳房注入剂(干乳期)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工艺规程,以及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3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英特威美国分公司等3家公司生产的肉鸡球虫活疫苗等3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上述3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硕腾公司美国卡拉玛祖生产厂生产的注射用头孢维星钠在我国再注册和变更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工艺规程,以及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法国吐鲁兹生产厂生产的非罗考昔咀嚼片在我国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澳大利亚生物资源公司生产的鸡毒支原体活疫苗(TS-11株)在我国变更注册。批准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法国吐鲁兹生产厂生产的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猫用)在我国变更注册,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81号同品种执行。批准KVP Kiel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吡虫啉氟氯苯氰菊酯项圈在我国变更注册,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其他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5号同品种执行。特此公告。附件: 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2.质量标准3.工艺规程4.说明书和标签农业农村部  2025年9月15日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说明书和标签.pdf
2025-09-22 11:30:23
非洲猪瘟       1. 匈牙利发生9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1日,匈牙利通报佩斯州等2地发生9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10头野猪感染死亡。   2. 马里发生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1日,马里通报塞古大区发生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57头家猪感染,30头死亡,25头被扑杀。   3. 爱沙尼亚发生7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3日,爱沙尼亚通报塔图县等4地发生7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8头野猪感染死亡。   4. 意大利发生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3日,意大利通报托斯卡纳大区发生1起野猪非洲猪瘟疫情,1头野猪感染死亡。   5. 马来西亚发生2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3日,马来西亚通报沙捞越州发生2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7头家猪感染,2头死亡。   6. 克罗地亚发生1起野猪和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5日,克罗地亚通报奥西耶克-巴拉尼亚县发生1起野猪和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1头野猪感染死亡,3头家猪感染,1头死亡,1头被扑杀。   7. 罗马尼亚发生1起野猪和15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5日,罗马尼亚通报特列奥尔曼县等5地发生1起野猪和15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1头野猪感染死亡,2080头家猪感染,45头死亡,15头被扑杀。   8. 塞尔维亚发生50起野猪和7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5日,塞尔维亚通报马切万州等3地发生50起野猪和71起家猪非洲猪瘟疫情,50头野猪感染死亡,222头家猪感染,120头死亡,3315头被扑杀。     禽流感       1. 西班牙发生1起野禽和1起家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1、5日,西班牙通报巴斯克自治区等2地发生1起野禽和1起家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只野禽和8200只家禽感染死亡。   2. 挪威发生6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2、3日,挪威通报诺尔兰郡等2地发生6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6只野禽感染死亡。   3. 挪威发生2起野禽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2日,挪威通报诺尔兰郡发生2起野禽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3只野禽感染死亡。   4. 南非发生3起家禽和3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2日,南非通报东开普省等2地发生3起家禽和3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373只家禽感染死亡,1.5万只被扑杀,13只野禽感染死亡。   5. 玻利维亚发生1起野禽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3日,玻利维亚通报圣克鲁斯省发生1起野禽H5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8只散养家禽感染死亡,41只被扑杀。   6. 德国发生1起家禽和2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3、5日,德国通报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州等2地发生1起家禽和2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50只家禽感染,100只死亡,2700只被扑杀,2只野禽感染死亡。   7. 葡萄牙发生1起家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3日,葡萄牙通报圣塔伦区发生1起家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2.4万只家禽感染,1011只死亡,25.7万只被扑杀。   8. 荷兰发生3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3日,荷兰通报泽兰省等2地发生3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3只野禽感染死亡。   9. 阿根廷发生1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4日,阿根廷通报恩特雷里奥斯省发生1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8只散养家禽感染死亡,2只被扑杀。   10. 英国发生1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9月5日,英国通报英格兰发生1起野禽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10只散养家禽感染,8只死亡,19只被扑杀。     其他动物疫病       1. 保加利亚发生7起羊痘疫情   9月2、3日,保加利亚通报帕扎尔吉克州等2地发生7起羊痘疫情,108只绵羊感染。   2. 希腊发生66起羊痘疫情   9月2日,希腊通报弗基达省等6地发生66起羊痘疫情,806只绵羊和山羊感染,129只死亡。   3. 利比亚发生1起羊痘疫情   9月2日,利比亚通报的黎波里市发生1起羊痘疫情,13只绵羊感染。   4. 罗马尼亚发生2起羊痘疫情   9月5日,罗马尼亚通报弗朗恰县发生2起羊痘疫情,1只山羊死亡。   5. 德国发生2起西尼罗热疫情   9月5日,德国通报巴登符腾堡州发生2起西尼罗热疫情,2匹马感染,1匹被扑杀。   6. 意大利发生11起8型蓝舌病疫情   9月2日,意大利通报弗留利-威尼斯朱利亚大区发生11起8型蓝舌病疫情,22只绵羊感染,8只死亡。   7. 斯洛文尼亚发生20起8型蓝舌病疫情   9月2日,斯洛文尼亚通报多雷尼统计区等3地发生20起8型蓝舌病疫情,35只绵羊感染。   8. 摩洛哥发生4起3型蓝舌病疫情   9月3日,摩洛哥通报非斯-布勒曼大区等2地发生4起3型蓝舌病疫情,23只绵羊感染,10只死亡。   9. 保加利亚发生2起8型蓝舌病疫情   9月4日,保加利亚通报索菲亚州等2地发生2起8型蓝舌病疫情,4只绵羊感染。   10. 英国发生5起3型蓝舌病疫情   9月5日,英国通报英格兰发生5起3型蓝舌病疫情,5头牛感染。   11. 马来西亚发生6起狂犬病疫情   9月3日,马来西亚通报沙捞越州发生6起狂犬病疫情,6只家犬感染死亡。   12. 厄瓜多尔发生7起马流感疫情   9月2日,厄瓜多尔通报马纳比省等3地发生7起马流感疫情,19匹马感染。   13. 罗马尼亚发生1起炭疽疫情   9月4日,罗马尼亚通报弗朗恰县发生1起炭疽疫情,1只山羊感染死亡。   14. 蒙古国发生1起O型口蹄疫疫情   9月4日,蒙古国通报东方省发生1起O型口蹄疫疫情,1只绵羊感染被扑杀。 
2025-09-16 15:33:28
为给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今年以来,全国畜牧总站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部署,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征集推荐工作,经过企业申报、省级推荐、专家遴选、现场核验、集中复审、网站公示后,全国畜牧总站编制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推广目录(2025版)》。  以下为该目录中推广的技术和配套设施: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厌氧发酵技术,配套玻璃钢发酵罐,该技术适宜于温带以南气候区的粪污全量循环利用模式。  畜禽粪污源头分离收集技术,配套V型清粪机,该技术适用于各种气候区域的新建和改扩建猪场。  舍饲羊场粪污清洁收集智能化固液分离技术,配套自动传输收集固液分离成套装备,该技术适宜于温带以南高床舍饲养殖模式。  斜筛多辊粪污高效固液分离技术,配套斜筛式对辊固液分离机,该技术适用于不同气候带的奶牛粪污卧床垫料再生利用预处理。  分子膜覆盖固体粪污智能好氧发酵技术,配套膜堆肥成套设备,该技术适宜于在露天等工况条件下多场景应用。  固体粪污立式好氧发酵技术,配套立式堆肥反应器,该技术适宜于蛋肉鸡等固体粪污的发酵处理。  牛床垫料卧式好氧发酵生产技术,配套卧式发酵罐,该技术适宜于奶牛场粪污回床垫料生产。  固体粪污槽式堆肥发酵技术,配套转盘式翻堆机,该技术适宜于固体粪污槽式好氧发酵堆肥工艺。  粪污厌氧发酵处理利用技术,配套一体化厌氧发酵设备,该技术适宜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全量粪污处理模式。  液体粪污还田技术,配套脐带式还田施肥机,该技术适宜于存储量较大的液体粪肥还田利用模式。  固体粪肥还田技术,配套双螺旋固态撒肥机,该技术适宜于固体粪肥快速还田利用模式。  粪污处理生物除臭技术,配套养殖场除臭菌剂扩繁设备,该技术适宜于养殖场内地面除臭、空气除臭、粪污处理除臭等场景。
2025-09-09 12:5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种类(一)动物检疫证明。调整动物检疫证明类型,将产品A证和产品B证整合为产品证,调整后的动物检疫证明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二)动物检疫专用章。用于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签章,继续使用现有“动物检疫专用章”样式,电子签章与实体签章样式一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动物检疫专用章上增加编号。(三)动物检疫标志。包括检疫验讫印章、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1.检疫验讫印章。包括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和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可以在生猪胴体加施,印油颜色统一为蓝色。农业农村部前期批准试点使用的激光灼刻、数字喷码等检疫验讫印章,应当与本通知规定的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的印迹保持一致。使用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替代原有“高温”、“销毁”章,印油颜色统一为红色。检疫验讫印章印油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2.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生猪、牛、羊、家禽、马属动物、鹿、兔等胴体加施,也可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或者其外包装加施。3.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的外包装加施。上述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产地检疫申报单、产地检疫申报处理单、屠宰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申报处理单、检疫处理通知单的具体规格样式及制作等要求见附件。野生动物检疫申报单、野生动物临床检查证书、乳用种用家畜隔离检查证书、种禽隔离检查证书、涉嫌动物检疫违法线索移交单、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通报单的样式、内容等,分别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二、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订购和保存管理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组织订购生产。县级以上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保管,做好领用、发放、回收、销毁等记录,依托动物检疫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发生遗失的,要及时公示作废。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区域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生产、保管、领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各地应按照招标投标规定规范选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生产企业,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及生产发放记录等上传至动物检疫信息系统。三、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一)规范动物检疫证明使用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同时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产品检疫证明不再附载目的地信息。纸质版动物检疫证明的防伪功能通过二维码实现,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相关检疫信息和检疫证明查验网址。各地要加快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全面推行畜禽产品检疫无纸化出证。全面推行检疫无纸化出证后,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检疫证明。(二)强化动物检疫标志使用管理。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不再使用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各地要切实抓好动物检疫标志加施工作,确保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加快推进在牛羊胴体加施,逐步扩大其他产品加施覆盖面。对畜禽产品加施动物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及时发现收集违法违规线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证章标志格式、样式、填写规范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要加强新政策宣传贯彻,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附件:1.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          2.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农业农村部2025年8月26日附件下载:农牧发〔2025〕8号.ofd
2025-09-09 12:50:48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安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跟踪检验。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兽用生物制品省级监督抽检18批,全部合格;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153批,不合格1批(见附件1);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3058批,不合格29批(见附件2);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338批,不合格2批(见附件3);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见附件4)。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产品基础数据查询”版块,查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一)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70家标称生产企业的153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其中1家企业生产的1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7%。2.不合格项目:效力检验(中和试验)不合格。(二)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694家标称生产企业的3058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6家企业生产的29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9%。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29批不合格产品中,2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6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3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4个项目检验不合格。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21.8%、67.3%、10.9%,不合格率分别为0.5%、1.2%、0.3%。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其他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9.5%、36.9%、23.3%、0.3%,不合格率分别为0.7%、0.9%、1.4%、10.0%。(三)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78家兽药生产企业的338批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家企业生产的2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6%。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项目。2批不合格产品中,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99.4%和0.6%,不合格率分别为0.6%和0。经营环节跟踪检验样品全部为进口兽药。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41.1%、40.0%、18.9%,不合格率分别为0.7%、0.7%、0。(四)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情况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三、重点监控企业情况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重点监控企业判定原则,拟将下列企业判定为重点监控企业。(一)重庆海立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从经营环节抽取的有效成分含量为0的产品,经核实为标称兽药生产企业生产。(二)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被抽检产品效力检验项目1批次不合格。四、有关工作要求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各地要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及时做好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确系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及时立案查处;经核实不属于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综合相关情况依法组织查处。案件查处完成后,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法规司,并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条件的,要及时将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建议报我部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王子东              010-59193267附件:1.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兽用生物       制品汇总表2.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       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3.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       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4.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日附件1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生产环节鸭病毒性肝炎精制蛋黄抗体(LY-20株)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11效力检验(中和试验)中监所“中监所”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简称附件2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经营环节健胃散河北同源百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康牧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23110601鉴别(鉴别1未检出槟榔的显微特征)山东中心“山东中心”为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简称。其他检验单位也均为相关检验机构简称2经营环节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粉(水产用)山西争跃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贵阳云岩富农农业技术服务部20240502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25.4%)贵州所3生产环节吡喹酮片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1209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19.4%)吉林所4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注射液哈尔滨千合动物药品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好兽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04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6.3%)新疆所5经营环节地美硝唑预混剂江西原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畜康兽药经营部20250203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0.6%)福建所6经营环节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新平小林兽药店20250102性状(为类白色颗粒)、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50.8%)云南所7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注射液江西省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农安县祥和兽药商店20240401性状(为黄色澄明液体)、检查(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液)、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44.0%)吉林所8经营环节聚维酮碘溶液江西草珊瑚消毒用品有限公司陇川县章凤利农兽药经营部20241111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3%,限度为标示量的8.5%~12.0%)云南所9使用环节双黄连口服液山东超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壹诺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31001性状(为棕红色非澄清液体,有沉淀)、检查(pH值为4.0,限度为5.0~7.0)广东中心10经营环节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山东鲁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通砀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0101含量测定(阿苯达唑含量为标示量的81.2%,伊维菌素含量为标示量的77.8%)江苏所11经营环节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山东鲁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通砀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08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71.7%)江苏所12经营环节注射用青霉素钾山东聚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东丰县刘家兽药门市部20240501-2鉴别(鉴别2供试品红外光吸收图谱与对照的图谱不一致)、含量测定(含量按干燥品计算为4.0%,按平均装量计算为标示量的3.9%)吉林所13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溶液山东天利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德县佳缘兽药经营部20240802检查(水分为1.6%,限度为1.0%)云南所14生产环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02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7.7%)山东中心15经营环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山东雨泽银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丰硕兽药店20241101鉴别(鉴别4不呈正反应)、含量测定(无法测定)内蒙古中心16经营环节板青颗粒山东雨泽银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大安市鸿诚兽药销售有限公司20240801鉴别(鉴别1不呈正反应;鉴别2未检出精氨酸)吉林所17经营环节小柴胡散菏泽鸿升药业有限公司农安县三岗乡河军兽药商店20240602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芩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黄芩和黄芩苷)、含量测定(含量为0.1mg/g,限度为不得少于20.0mg/g)吉林所18经营环节恩诺沙星注射液山东谊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曦英兽药有限公司20241003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8.2%)内蒙古中心19经营环节藿香正气散湖南绿亨世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綦江区赵长江兽药经营部20240607鉴别(鉴别1未检出法半夏的显微特征)、检查(外观均匀度不合格)重庆所20生产环节聚维酮碘溶液(水产用)岳阳翔盛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岳阳翔盛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20250301检查(pH值为2.7,限度为3.0~6.5)湖南所21经营环节白头翁散罗定市华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綦江区赵长江兽药经营部20250101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柏、秦皮的显微特征;鉴别3未检出秦皮)重庆所22经营环节氟苯尼考注射液重庆海立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晓宫兽药商店14030901性状(为黄色的澄明液体)、鉴别(不合格)、 检查(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液;水分为61.8%,限度为2.0%)、含量测定(含量为0)吉林所23经营环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四川巴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榆树市牧康兽药经销有限公司202406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8%)吉林所24经营环节白头翁散四川省科达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新平水塘永秀兽药经营部240501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连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白头翁皂苷B₄)云南所25经营环节龙胆泻肝散四川昂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恒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40801鉴别(鉴别1未检出车前子、当归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当归)重庆所26经营环节替米考星预混剂四川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汝南县张军兽药经营部20250102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43.6%)河南院27使用环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自贡市天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古田县丰富生猪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309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51.6%)福建所28经营环节清瘟败毒散咸阳泰鑫药业有限公司漾濞惠泽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1103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连、知母、黄芩、甘草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黄连、盐酸小檗碱)云南所29经营环节清肺散咸阳泰鑫药业有限公司青海同正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40315检查(装量不合格)青海所注: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仅代表被抽样单位在被抽样时销售或使用的兽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能直接证明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同批兽药产品或其他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同批兽药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应以相关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附件3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生产环节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20250202性状(为无色的非澄明液体)、检查(可见异物不合格)中监所“中监所”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简称。其他检验单位也均为相关检验机构简称2生产环节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山东中农普宁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农普宁药业有限公司25042201含量测定(戊二醛含量为标示量的75.1%)河南院附件4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被抽样单位备注1经营环节氟苯尼考粉(水产用)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字04085901420240102重庆轩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省级监督抽检,查询不到追溯信息兽药产品
2025-09-05 15:02:12
当前处于汛期,非洲猪瘟疫情易发,境外非洲猪瘟疫情流行,传入境内风险较大。日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中小规模场户非洲猪瘟防控“八要八不要”》,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做好应急准备,特别要指导中小养殖场户加强饲养管理,强化防疫措施,严格检疫监管,做好无害化处理,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中小规模场户非洲猪瘟防控的“八要”和“八不要”分别为:  一要尽量自繁自养,购入仔猪隔离观察健康后再混群饲养;不要购入未经检疫生猪,不从流动猪贩购猪。  二要使用干燥、清洁、无污染饲料,及时清理料槽;不要用泔水喂猪,不饲喂霉变饲料。  三要加强临床巡查,及时发现隔离异常猪只,排除疫情隐患;不要将患病猪和健康猪混群饲养。  四要严防病毒通过人员流动进入猪舍;不要让生猪贩运人、业务员等进猪舍选猪。  五要第一时间报告疫情,对病死猪严格无害化处理;不要出售病猪,随意丢弃死猪。  六要做好常见多发病免疫,提高生猪抵抗力;不要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疫苗免疫,尤其是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  七要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及时清理粪便积水,防止蚊蝇滋生;不要对脏乱差的饲养环境置之不理,造成生猪抵抗力下降。  八要强化环境消毒灭源,适当增加消毒频次;不要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留有死角。
2025-09-05 11:30: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种类(一)动物检疫证明。调整动物检疫证明类型,将产品A证和产品B证整合为产品证,调整后的动物检疫证明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二)动物检疫专用章。用于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签章,继续使用现有“动物检疫专用章”样式,电子签章与实体签章样式一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动物检疫专用章上增加编号。(三)动物检疫标志。包括检疫验讫印章、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1.检疫验讫印章。包括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和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可以在生猪胴体加施,印油颜色统一为蓝色。农业农村部前期批准试点使用的激光灼刻、数字喷码等检疫验讫印章,应当与本通知规定的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的印迹保持一致。使用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替代原有“高温”、“销毁”章,印油颜色统一为红色。检疫验讫印章印油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2.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生猪、牛、羊、家禽、马属动物、鹿、兔等胴体加施,也可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或者其外包装加施。3.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的外包装加施。上述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产地检疫申报单、产地检疫申报处理单、屠宰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申报处理单、检疫处理通知单的具体规格样式及制作等要求见附件。野生动物检疫申报单、野生动物临床检查证书、乳用种用家畜隔离检查证书、种禽隔离检查证书、涉嫌动物检疫违法线索移交单、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通报单的样式、内容等,分别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二、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订购和保存管理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组织订购生产。县级以上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保管,做好领用、发放、回收、销毁等记录,依托动物检疫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发生遗失的,要及时公示作废。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区域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生产、保管、领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各地应按照招标投标规定规范选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生产企业,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及生产发放记录等上传至动物检疫信息系统。三、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一)规范动物检疫证明使用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同时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产品检疫证明不再附载目的地信息。纸质版动物检疫证明的防伪功能通过二维码实现,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相关检疫信息和检疫证明查验网址。各地要加快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全面推行畜禽产品检疫无纸化出证。全面推行检疫无纸化出证后,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检疫证明。(二)强化动物检疫标志使用管理。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不再使用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各地要切实抓好动物检疫标志加施工作,确保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加快推进在牛羊胴体加施,逐步扩大其他产品加施覆盖面。对畜禽产品加施动物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及时发现收集违法违规线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证章标志格式、样式、填写规范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要加强新政策宣传贯彻,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
2025-09-04 16:50:07